【提案号】20200001
【提案人】提案委、吴志敏、杨俊、梁芳华、肖湘珍、赵丽娜
【理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区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总体平稳可控,构建了具有时代特征和龙岗特色的“分层分区”社会治理体系。“龙岗第一课”“网格事件月报”“我当网格员”“我当人民调解员”等治理模式,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向纵深推进。然而,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不断产生,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涌现,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群众反映的问题多集中在劳资纠纷、物业管理、违建查处、学位紧缺、噪音废气扰民、社会保险等民生热点,我区的基层治理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社区区划有待完善,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我区社区的规模大小不一,有些还相差很大。从管理人口来说,我区现有的111社区中,人口超过9万的特大型社区有7个,其中横岗六约社区人口超过15万;人口小于1万的小型社区有5个,其中南湾沙湾社区仅有1522人。从出租屋数量来看,龙岗南联社区多达70833间(套),而横岗志盛社区仅1232间(套)。从社区占地面积来看,占地最大的龙岗五联社区达32.5km2,而占地最小的南湾沙湾社区仅0.076km2。
我区社区资源配置也不够均衡,仅从每千人配置的网格员、安全员人数就可见一斑。人口最多的横岗六约社区,每千人仅配置有0.68名网格员和0.12名安全员;而人口最少的南湾沙湾社区,每千人配置了3.94名网格员和1.3名安全员。
社区规模大小不一,资源配置不合理,导致社区间管理治理的难度、压力、精度、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发挥尚有提升空间。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各类组织的粘合力不够强,无法形成合力。一方面,社区具体事务过多,内容繁杂、任务重、责任大,社区党组织在引领基层治理中的整体设计不足,导致治理体系碎片化,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凝聚作用、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整合各类组织资源优势、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两新”党建方面覆盖率还不高,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社会资源整合不够,多元主体联动有待加强。社区范围内有着丰富的社会资源如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它们是基层治理的主体。目前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受到诸多制约,各类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整合和利用。部分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及功能不够健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差距;一些社区的活动场所设置与群众需求不匹配,延时服务落实不到位。
四是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动力不足。社区活动具有较为明确的地域性、主体性、对象性,即社区居民通过自我组织开展自我服务。机构化、常态化的专业化、项目化社区服务开展不充分,有关活动如志愿服务中,较多采取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有政府背景的组织主导的政治动员式、社会运动式等做法,吸引力有限、作用有限。
五是协商民主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虽然相关部门开展了一些协商活动,但是“一次性”年度计划安排色彩较明显,制度化安排刚性不足,对协商民主的目标定位、制度设计以及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渠道、主体、程序等还缺乏统筹考虑。浙江省近年来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初步实现了“要我协商”向“我要协商”的转变,值得学习借鉴。
六是基层治理的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有待强化。这几年,我区的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司法执法领域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运用不足。基层治理的智能化、法治化水平仍需提升。
【办法】
在城市流动人口快速增长、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人口结构老龄化、城市居民需求升级等各种因素作用下,城市配套设施缺位、服务短缺、社区建设滞后等矛盾显现,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创新社区管理理念和社区治理模式,努力实现基层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学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打牢基层基础。
一、优化社区区划,合理配置资源
1.深入开展社区区划优化、社区资源配置、社区治理短板、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等问题的专项调研,借鉴上海、广州等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出一套切合龙岗实际、有利于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标准或模式。
2.加快推进社区区划调整工作。要综合考虑各种要素,不仅考虑特大社区的拆分,也要考虑小型社区的合并,避免社区数量激增而加重财政负担。
3.统筹配置人财物等资源。要综合考虑各社区管理人口数量、出租屋数量、面积、空间形态、工商业态、企业和三小场所数量等管理要素,合理分配行政资源。建议区有关部门探索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社区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在配置财物资源或项目资源(如大盆菜项目等)时,应向经济基础差的社区倾斜,不宜搞大平均、撒胡椒面。
4.全面摸清各类网格员队伍现状,开展运行效能评估,根据不同社区状况,适当调整和合理配置各类网格员。要完善奖罚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网格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5.整合现有网格,建立基础网格与专业网格联勤联动运行新模式。围绕龙岗区社会治理“四大重点工程”(即“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改革,理顺基础网格与专业网格、专业网格与专业网格之间的关系,理清网格内条块之间的职责分工。完善以基础网格为支撑,城管格、消防格、警格、安全格等专业网格联勤联动运行的新模式,实现以精细化管理服务为核心,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的 “综合网格”管理新局面。
二、强化基层党委的核心引领作用
1.各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使社区有职有权有物,更好提升服务群众、管理事务的能力水平,努力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让优秀干部下沉到社区一线,选好配好社区第一书记。
2.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要理顺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组织的职责关系,努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社区共治模式。大力推进辖区内工业园区、居民小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领域和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统筹惠民政策实施机制。加强辖区内各类组织的整合,在不同级别、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空间的组织之间建立密切联系,资源共享,引导这些组织积极参与到区域公共事务中,及时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强服务清单管理,完善相关的准入标准和高效便捷的服务流程,使服务更加多样化、精准化、人性化。
4.加强对社区股份公司的指导和监督。社区股份公司的运营管理与股民利益息息相关,也是近年来“村改社”居民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要继续完善股份公司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推动股份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着力解决好农村城市化后的遗留问题,发展好、维护好股民利益和社区集体利益。
三、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进一步理清相关党委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人民团体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和指导服务,建立完善沟通协调、联合行动工作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防止碎片化。
2.建立健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服务机制
规范哪些“哨”可吹,具体怎么吹?形成诉求或隐患采集、业务办理、督查反馈等一套流程。围绕群众所需吹好“日常哨”,围绕重点工作吹好“攻坚哨”,围绕应急处置吹好“应急哨”。只要基层需求“哨声”一响,就到现场“报到”解决问题,着力形成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
“吹好哨”“报好到”,为的是“办好事”,让群众满意,力求基层“哨子”越吹越精,部门“报到”又快又准。建议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和实施方案。
3.亟待解决社区居委会“边缘化”问题。目前居委会班子成员多以社区在职人员身份开展工作,且主要以履行政府职能方式开展,居民主动参与少,自治功能有所弱化,自治效果不明显。要切实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制度设计及保障措施,落实好“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水平。应根据非户籍常住居民越来越多的实际,有序吸纳他们参与社区自治和社区事务活动。
4.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应围绕教育、交通、卫生、环保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商议政活动,及时听取民意,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5.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工青妇文残科等群团组织要延伸服务触角,引导职工之家、社区U站、阳光系列等服务项目化落地在社区。积极开展员工权益保障、家风家教、文化体育、互帮互助等服务活动。
6.培育和引导各类新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特别是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心理咨询、矫治安帮、法律援助、纠纷调处等领域,应积极引导和培育,不断提升互利、非盈利、公益等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社会创新中心平台作用,积极引入公益资金,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项目创新,打造一批特色项目和活动,营造更加浓郁的社会治理氛围。
7.积极发挥公职人员在社区的作用。应要求公职人员在所居住的社区亮出身份、浮出水面,参与社区业主委员会、楼栋长和社区义工等工作,当好政策解说员、推动者和居民群众的“传声筒”,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8.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引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政府委托管理、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多种途径,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如人口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解等。通过组织邻里节、小区业主联谊会、社区论坛以及开展面向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志愿和义务服务等,推动居民密切交往、守望相助。探索“社区+网格”双网格员模式,完善各类信息采集、上报及处置联动机制。在小区设立民生服务便民点,提供居住登记受理、房屋编码查询、居住人民信息自主申报等便民服务。
9.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形式,推动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总结推广坂田、南湾等地民主协商成功经验,完善社区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决策听证会等协商平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运用现代科技开展民意收集、网络议事工作,鼓励居民使用社区家园网、小区微信群,反映社区问题,开展网上议事。完善协商议题征集、公告、协商方式实施办法,健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和督办机制,让群众享受协商成果,激发群众参与协商和基层治理工作的热情。
四、加强基层治理的科技支撑与法治保障
1.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集民意民情收集、分派办理、结果反馈于一体的基层治理信息系统。整合政务管理、基层党建、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综治平安等系统内外数据资源,分析研判基层民众的新需求、新动态,为基层治理新变化、新趋势提供决策依据。
2.创新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应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加强非现场执法,着力解决随意执法、执法扰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基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增强基层干部和管理队伍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解决基层问题的能力水平。
4.积极培育公众法治思维。用好“龙岗第一课”普法模式,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引导公民懂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加快形成全民信仰法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文化。